召開「新營區建業抽水站新建工程」第2場公聽會,特此公告週知。
分享

主旨:召開「新營區建業抽水站新建工程」第2場公聽會,特此公告週知。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暨同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興辦「新營區建業抽水站新建工程」第2場公聽會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

三、地點:新營區南紙里活動中心(地址:臺南市新營區南紙街80之1號)。

四、備註:

(一)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中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二)如對本次興辦事業或會議有意見時,請於115年10月30日前,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2、105條等規定,以書面向本府提出事實及法律上之意見陳述,不於期間內提出陳述書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