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學甲區鹽原排水治理工程(寶發橋上游段)」第2場公聽會,特此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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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舉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學甲區鹽原排水治理工程(寶發橋上游段)」第2場公聽會,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興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學甲區鹽原排水治理工程(寶發橋上游段)」第2場公聽會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
三、地點:臺南市學甲區公所3樓會議室(臺南市學甲區仁得里華宗路313號)。
四、備註:
(一)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二)如對本次興辦事業或會議有意見時,請於115年10月13日前,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2、10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府提出事實及法律上之意見陳述,不於期間內提出陳述書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