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臺南市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配合警察新村周邊地區更新計畫)案」自民國115年9月1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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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31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51262308A號

附件:

主旨:「變更臺南市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配合警察新村周邊地區更新計畫)案」自民國115年9月1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7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5年9月1日起30天。

二、公開展覽地點:

 (一)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及新營辦公室公告欄。

(二)本市南區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變更臺南市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配合警察新村周邊地區更新計畫案」:計畫書(內附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各1份。

四、都市計畫公開展覽說明會時間及地點:民國115年9月16日(星期三)下午15時30分,假本市南區大成里活動中心2樓禮堂(地址:臺南市南區新興東路256號)舉辦;如遇不可抗力災害因素,說明會需延期辦理或其他配合事項,將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另行公布相關事宜或電洽本府都市發展局(06-2991111分機8730)瞭解。

五、本案公開展覽計畫書、圖除可於上開地點閱覽外,另可至【本府網站(https://www.tainan.gov.tw/Default.aspx)→市府動態→市政公告】或【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dweb.tainan.gov.tw)→公告事項→都計公開展覽】查詢。

六、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略附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以供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計畫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