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衛生局提供精神康復者租屋補貼,陪伴踏出社區自立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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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鼓勵精神康復者逐步回歸社區,提升自立生活的動機與信心,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積極爭取行政院「113-117年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畫」補助經費,針對有意願於社區獨立居住的精神康復者提供租屋補貼,適時減輕自立生活初期的租屋負擔,增加其走入社區生活的意願。
    衛生局「115年度精神病病人社區居住方案租屋補貼計畫」自計畫公告隔日起起至11月10日或經費用罄停止受理申請,凡年滿18歲且符合申請資格之精神康復者,每人每月最高可獲新臺幣5,000元租屋補貼,最高補助3個月,歡迎有需求且符合資格民眾提出申請。另為妥善運用補助資源,避免重複補助,如已領有其他政府租金補貼、承租政府直接興辦之社會住宅或包租代管住宅、名下持有自有住宅,或出租人為申請人親屬等情形,則不列入本計畫補助對象。
    黃偉哲市長表示,穩定居住是精神康復者邁向自立生活、融入社區的重要基礎,市府將持續攜手各界夥伴,強化社區支持網絡,共同打造友善及包容的健康城市。民眾如有相關需求,歡迎至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15年度精神病病人社區居住方案租屋補貼計畫」專區查詢,或洽詢服務專線(06)572-0100分機208。

發稿人:心理健康科黃姿嫚。
連絡電話:06-5720100(麻豆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轉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