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定臺南市新營區金華段627地號暨周邊土地更新地區及訂定都市更新計畫案」自115年8月11日依法發布實施,特此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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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0日

發文字號:府都更字第1151140190A號

附件:計畫書、圖各1份

主旨:「劃定臺南市新營區金華段627地號暨周邊土地更新地區及訂定都市更新計畫案」自115年8月11日依法發布實施,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八條、第九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5年8月11日零時起生效,公告30日。

二、公告地點:

(一)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及新營辦公室公告欄。

(二)本市新營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內容:「劃定臺南市新營區金華段627地號暨周邊土地 更新地區及訂定都市更新計畫案」計畫書、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