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臺南市都市計畫(中西區等5處地區)細部計畫(配合臺南市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案訂定容積率級距申請變更審議規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北區小北段1205地號土地)(「住四」住宅區為「住(申1)」住宅區)」自民國115年8月11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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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0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51153945B號

附件:計畫書、圖各1份

 

主旨:「變更臺南市都市計畫(中西區等5處地區)細部計畫(配合臺南市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案訂定容積率級距申請變更審議規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專案通盤檢討案(北區小北段1205地號土地)(「住四」住宅區為「住(申1)」住宅區)」自民國115年8月11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28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5年8月11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及新營辦公室公告欄。

(二)本市北區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內附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各1份。另計畫書、圖檔案可至【本府網站(https://www.tainan.gov.tw/Default.aspx)→市府動態→市政公告】或【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dweb.tainan.gov.tw/)→公告事項→都計發布實施】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