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周知本市「南區SE-41-15m(前段)接SE-43-8m道路(後段)工程」第2場公聽會會議紀錄(詳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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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周知本市「南區SE-41-15m(前段)接SE-43-8m道路(後段)工程」第2場公聽會會議紀錄(詳后附件)。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

公告事項:本府為興辦本市「南區SE-41-15m(前段)接SE-43-8m道路(後段)工程」,於1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假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科會議室(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樓),舉行第2場公聽會,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