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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西港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及宗教專用區為機關用地)(配合西港里活動中心新建工程)」案自114年4月28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臺南市政府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24日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40457581A號附件:計畫書、圖各1分主旨:「變更西港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及宗教專用區為機關用地)(配合西港里活動中心新建工程)」案自114年4月28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4年4月28日起30天。二、公開展覽地點: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新營辦公室公告欄及本市西港區公所公告欄。三、公告圖說:公開展覽主要計畫書及圖各1份。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14年5月13日上午10時整,假本市西港區公所3樓禮堂舉行(地址:臺南市西港區文化路1號),歡迎踴躍參加。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以供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惟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計畫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六、說明會簡報影片將於會後上傳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首頁─都市發展熱門點閱─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公開展覽說明會影音專區),歡迎多加利用。市長黃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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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新市污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中心用地取得」第二場公聽會,特此公告周知。
主旨:召開「新市污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中心用地取得」第二場公聽會,特此公告周知。依據: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公告事項:一、事由:說明「新市污水下水道水資源回收中心用地取得」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二、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3時。三、地點:新市三里聯合活動中心(臺南市新市區民生路112號)。四、用地取得位置及內容:位於新市區,土地位於南135縣道旁,西側為堤塘港排水道、南側為國道八號之高速公路用地路,東北側為農業使用之土地、東南側為南135鄉,用地使用面積為61,387平方公尺(共17筆土地)。五、如對本興辦事業有意見陳述時,請於114年5月14日前,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府提出,陳述意見書之內容應為事實上及法律上陳述,如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書,視為放棄陳述意見之機會。六、會議當日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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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行「新營區國家圖書館南部分館旁8M道路開闢工程」第一場公聽會,特此公告周知。
主旨:舉行「新營區國家圖書館南部分館旁8M道路開闢工程」第一場公聽會,特此公告周知。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公告事項:事由:說明「新營區國家圖書館南部分館旁8M道路開闢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6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地點:臺南市新營區公所3樓(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族路21-61號)。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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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南市都市計畫(中西區等5處地區)細部計畫(配合臺南市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案訂定容積率級距申請變更審議規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修正回饋金基準)專案通盤檢討案」自民國114年4月22日起依法辦理通盤檢討前公告徵求意見30天
臺南市政府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21日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40542510A號附件:公告徵求意見說明書主旨:「變更臺南市都市計畫(中西區等5處地區)細部計畫(配合臺南市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案訂定容積率級距申請變更審議規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修正回饋金基準)專案通盤檢討案」自民國114年4月22日起依法辦理通盤檢討前公告徵求意見30天,特此公告周知。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4條。三、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行注意事項第3點。公告事項: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4年4月22日起公告徵求意見30天。二、公告地點:(一)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及新營辦公室公告欄。(二)本市東區、南區、中西區、北區、安平區等區公所公告欄。三、公告內容:公告徵求意見說明書1份,說明書檔案可至【本府網站(https://www.tainan.gov.tw/Default.aspx)→市府動態→市政公告】或【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dweb.tainan.gov.tw)→公告事項→都計公告徵求意見】查詢。四、座談會時間及地點:訂於民國114年5月9日(星期五)上午10時00分,假本府永華行政中心1樓東哲廳(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舉辦公告徵求意見座談會。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告期間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供作通盤檢討之規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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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周知「新市污水下水道水資源回收中心用地取得」第一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依據: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0條辦理。公告事項:本府為辦理新市污水下水道水資源回收中心用地取得,業於114年4月2日(星期三)下午4時,假本市新市區三里聯合活動中心會議室(臺南市新市區民生路112號),舉行第一場公聽會,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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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鹽水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自114年4月18日起依法再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臺南市政府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10日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40451222A號附件:主旨:「變更鹽水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自114年4月18日起依法再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公告事項:一、再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4年4月18日起30天。二、再公開展覽地點: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新營辦公室公告欄及本市鹽水區公所公告欄。三、公告圖說: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1份。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14年5月8日上午9時30分,假本市鹽水區公所3樓禮堂舉行(地址:臺南市鹽水區中山路47號),歡迎踴躍參加。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以供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惟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計畫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六、再公開展覽範圍:再公展編號3-1、3-2、3-3、3-4、4、9等6案。七、說明會簡報影片將於會後上傳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首頁─都市發展熱門點閱─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公開展覽說明會影音專區),歡迎多加利用。市長黃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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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後壁區菁寮抽水站改建治理工程」第1場公聽會,特此公告週知。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暨內政部99年12月29日台內地字第0990257693號令辦理。公告事項:一、事由:說明興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後壁區菁寮抽水站改建治理工程)」第1場公聽會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二、日期:中華民國114年04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時0分。三、地點:新嘉社區活動中心(臺南市後壁區172號)。四、備註:(一)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中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二)如對本次興辦事業或會議有意見時,請於114年05月09日前,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2、105條等規定,以書面向本府提出事實及法律上之意見陳述,不於期間內提出陳述書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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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周知本市「南區SE-41-15m(前段)接SE-43-8m道路(後段)工程」第1場公聽會會議紀錄(詳后附件)。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公告事項:本府為興辦本市「南區SE-41-15m(前段)接SE-43-8m道路(後段)工程」,於114年2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時00分,假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科會議室(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樓),舉行第1場公聽會,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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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零星工業區)(配合和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擴建計畫)案」暨「擬定臺南市安南區細部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零星工業區及廣場兼停車場用地)(配合和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擴建計畫)案」自民國114年4月18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臺南市政府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17日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40490673A號附件:公開展覽草案計畫書、圖1份主旨:「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零星工業區)(配合和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擴建計畫)案」暨「擬定臺南市安南區細部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零星工業區及廣場兼停車場用地)(配合和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擴建計畫)案」自民國114年4月18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4年4月18日起30天。二、公開展覽地點:(一)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及新營辦公室公告欄。(二)本市安南區公所公告欄。三、公告圖說:主要計畫書、圖暨細部計畫書、圖各1份。四、都市計畫公開展覽說明會時間及地點:民國114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3時0分,假本市安南區公所四樓禮堂(地址:臺南市安中路二段308號)舉行,歡迎踴躍參加。五、本案公開展覽計畫書、圖除可於上開地點閱覽外,另可至【本府網站(https://www.tainan.gov.tw/Default.aspx)→市府動態→市政公告】或【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dweb.tainan.gov.tw)→公告事項→都計公開展覽】查詢。六、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略附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以供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計畫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市長 黃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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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周知本市「北區NC-176-15m道路工程(後段)(立賢路1段)」第2場公聽會會議紀錄(詳后附件)。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公告事項:本府為興辦本市「北區NC-176-15m道路工程(後段)(立賢路1段)」,於114年4月1日(星期二)下午2時30分,假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科會議室(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樓),舉行第2場公聽會,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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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南鯤鯓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第一階段)」案自114年4月14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臺南市政府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11日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40489591A號附件:主旨:「變更南鯤鯓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第一階段)」案自114年4月14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條。公告事項: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4年4月14日零時起生效。二、公告地點: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新營辦公室公告欄及本市北門區公所公告欄。三、公告圖說:計畫書1份。市長黃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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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部分港埠用地為「機84」機關用地)(配合第七救災救護大隊暨德興分隊辦公廳舍新建工程)案」自民國114年4月14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11日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40502465A號附件:計畫書、圖各1份主旨:「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部分港埠用地為「機84」機關用地)(配合第七救災救護大隊暨德興分隊辦公廳舍新建工程)案」自民國114年4月14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二、內政部114年3月27日內授國營字第1140803564號函。公告事項: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4年4月14日零時起生效。二、公告地點:(一)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及新營辦公室公告欄。(二)本市南區區公所公告欄。三、公告圖說:計畫書(內附比例尺六千分之一計畫圖)各1份。另計畫書、圖檔案可至【本府網站(https://www.tainan.gov.tw/Default.aspx)→市府動態→市政公告】或【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dweb.tainan.gov.tw)→公告事項→都計發布實施】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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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南鯤鯓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主要計畫(第一階段)」案自114年4月11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臺南市政府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10日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40489585A號附件:主旨:「變更南鯤鯓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主要計畫(第一階段)」案自114年4月11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依據: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二、行政院114年3月17日院授內國營字第1140802536號函、內政部114年3月14日台內國字第1140802534號函。公告事項: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4年4月11日零時起生效。二、公告地點: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新營辦公室公告欄及本市北門區公所公告欄。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市長黃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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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鹽水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配合玉秀雙語學校使用)案」自114年4月1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臺南市政府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31日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40457696A號附件:主旨:「變更鹽水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配合玉秀雙語學校使用)案」自114年4月1日起依法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14年4月1日起30天。二、公開展覽地點: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新營辦公室公告欄及本市鹽水區公所公告欄。三、公告圖說: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1份。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14年4月17日下午3時整,假臺南市鹽水區公所3樓禮堂舉行(地址:臺南市鹽水區中山路47號)。五、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以供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惟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計畫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六、說明會簡報影片將於會後上傳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首頁─都市發展熱門點閱─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公開展覽說明會影音專區),歡迎多加利用。市長黃偉哲
詳細內容
召開「新市污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中心用地取得」第一 場公聽會,特此公告周知
主旨:召開「新市污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中心用地取得」第一場公聽會,特此公告周知。依據: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公告事項:一、事由:說明「新市污水下水道水資源回收中心用地取得」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二、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2日(星期三)下午4時。三、地點:新市三里聯合活動中心(臺南市新市區民生路112號)。四、用地取得位置及內容:位於新市區,土地位於南135縣道旁,西側為堤塘港排水道、南側為國道八號之高速公路用地路,東北側為農業使用之土地、東南側為南135鄉,用地使用面積為61,387平方公尺(共17筆土地)。五、如對本興辦事業有意見陳述時,請於114年4月10日前,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府提出,陳述意見書之內容應為事實上及法律上陳述,如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書,視為放棄陳述意見之機會。六、會議當日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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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臺南市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暫予保留案第5案)」自民國114年3月28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臺南市政府 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25日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40430814B號附件:計畫書、圖各1份主旨:「變更臺南市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暫予保留案第5案)」自民國114年3月28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3、28條。公告事項: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4年3月28日零時起生效。二、公告地點:(一)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及新營辦公室公告欄。(二)本市南區區公所公告欄。三、公告圖說:計畫書(內附比例尺一千分之一計畫圖)各1份。另計畫書、圖檔案可至【本府網站(https://www.tainan.gov.tw/Default.aspx)→市府動態→市政公告】或【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s://udweb.tainan.gov.tw)→公告事項→都計發布實施】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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